宝云财经网讯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,相关服务提供者如果未提交牌照申请,要在 5 月 31 日或之前结束在香港的业务。有关申请者名单预料明日更新。
她出席一个活动时又表示,证监会去年 11 月就代币化认可投资产品发出通函,对从事代币化证券活动的中介机构、私募基金等提出非常明确的指引,内容涉及尽职审查、风险披露要求等。
她重申,证监会对代币化证券产品的监管原则是“相同业务、相同风险、相同规则”。(香港电台网站)
此前消息,香港证监会(SFC)表示,依据过渡安排,在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没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,将必须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。
投资者应查核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,并应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前作好准备,例如结束他们于不在“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”或“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”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账户,或转移至获证监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。